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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产患者的临床护理
引用本文:张翠云.流产患者的临床护理[J].中外健康文摘,2008,5(21).
作者姓名:张翠云
作者单位:鸡西市铁路中心医院,黑龙江鸡西,158100
摘    要:凡妊娠不足28周、胎儿体重不足1000g而终止者,称为流产.发生于12周前者为早期流产,发生于12周至不足28周者为晚期流产.自然流产发生率占全部妊娠的15%左右.按其临床经过又分为4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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