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提高对医疗文书法律作用的认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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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李奉华,孙维佳. 浅议提高对医疗文书法律作用的认识[J]. 中国现代医学杂志, 2001, 11(3): 101-1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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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奉华 孙维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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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南大学湘雅医院病案统计信息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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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随着我国法制建设逐步完善 ,人们以法律手段进行自我保护的意识迅速提高 ,纠纷时有发生。在医疗事业发展过程中 ,新设备、新技术的应用 ,伴随新领域开拓而出现的新情况 ,也为纠纷的发生增加了机率。因此 ,医疗纠纷作为一种社会现象不能完全避免 ,医疗单位加强自我保护显得尤为重要[1] 。除了加强宏观管理 ,加强法制教育 ,提高医务人员整体的技术水平外 ,加强医疗文书规范化书写制度 ,同样势在必行 ,迫在眉睫。由于长期以来医疗机构存在“重诊疗轻书写”的错误导向 ,诊疗过程和结果未能完全按科学、合理、规范、逻辑和客观的要求及时记录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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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医疗文书 法律作用 认识 |
修稿时间: | 2000-11-20 |
Disussion on Enhancing theRecognition of Medical Records Legal Effec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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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stract: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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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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