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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计量单位名称和符号使用的要求
摘    要:按照国家标准GB3100—3102~1993(量和单位》的规定,在文稿中应正确使用量和单位的名称和符号:①.量符号以斜体拉丁和希腊字母表示(pH用正体除外),例如m(质量)、t(时间)、c(浓度)、V(体积)、p(压力)、F(力)等。②.单位符号一律以正体拉丁或希腊字母表示,例如kg(千克)、m(米)、h(小时)、mol/L(摩尔每升)等。③.表示人体检验指标的量浓度或质量浓度时,

关 键 词:计量单位  名称  质量浓度  希腊字母  国家标准  单位符号  检验指标  量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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