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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用临床诊疗规范——妇产科:胎儿异常及死胎
作者姓名:张国英
摘    要:第一节胎儿发育迟缓1概述胎儿发育迟缓是指孕37周后,胎儿出生体重〈2500g,或低于同孕龄平均体重的两个标准差,或低于同孕龄正常体重的第10百分位数。本病是产科重要并发症之一,我国的发病率平均为6.39%。

关 键 词:妇产科  胎儿异常  诊疗规范  胎儿发育迟缓  死胎  临床  胎儿出生体重  平均体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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