颅脑火器伤的清创术 |
| |
作者姓名: | 马廉亭 |
| |
作者单位: | 广州军区武汉总医院!湖北武汉430070 |
| |
摘 要: | 1清创处理原则颅脑火器伤的清创处理原则是:要进行一次“及时而彻底”的脑清创术。所谓“及时”就是应争取在伤后数小时(最迟不超过72h),在有神经外科医生加强的二线医院内,在在视下进行一次彻底的脑清创术。所谓“彻底”,就是要求制止伤道内、外的活动性出血,清除颅内血凝块、失去生机的碎化脑组织和伤道内的一切异物,特别是要彻底清除颅内的碎骨片、头发、布屑等有机物质,使脑伤道敞开、脑血管恢复搏动。术中要做到动作轻柔细微,止血完善。在彻底清创后,可缝合或修补硬脑膜,变开放伤为闭会伤,这样有利于防止颅内继发性血肿、…
|
关 键 词: | 颅脑损伤 火器损伤 清创术 |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