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建立卫生巡回法庭的可行性与必要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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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吴清华 顾祥田 马元昌 董恩才 周自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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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山东省苍山县卫生防疫站 2777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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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正> 1 卫生巡回法庭的设置形式和作用卫生巡回法庭由县人民法院和卫生局协商建立,设在县防疫站内。人员组成有法院派出庭长(副庭长),聘请县卫生局、防疫站的卫生监督员为书记员和陪审员,合署办公。作用就是要保证卫生监督机构依法行政。具体表现:(1)指导帮助卫生监督机构做好行政执法。在实际工作中指导各级卫生执法人员以案学法,提供卫生法律咨询。(2)监督作用。对卫生监督机构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予以监督,使其更加程序化、合法化,减少行政诉讼。(3)审理上诉案件。为保证企业和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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