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自制普通制剂的使用效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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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杜红光 王伟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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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济南市中心医院(杜红光),济南市中心医院(王伟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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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正> 在目前我国医药工业还不能完全满足医疗单位临床需求的情况下,医院还必须自制一些临床所需求的普通制剂,这部分制剂具有用量少,品种多的特点。这就给配制带来了困难,少量配制会给制剂单位造成人力、物力、财力的浪费,带来不必要的经济损失;大量配制又担心使用时间过长,制剂质量发生变化,影响药效,甚至给病人带来不应有的恶果。因而这就存在一个普通制剂使用期限的问题。近年来,我们依照《中国医院制剂规范》和卫生部《药品卫生检验方法》对我院配制的部分普通制剂稳定性从理化和卫生学两个方面进行了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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