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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卫生厅确定在全省开展惠民医疗工作
摘    要:为有效缓解社会特困群体看病难、看病贵问题,最近,省卫生厅确定在全省开展惠民医疗工作,逐步建立全省惠民医疗服务体系,建立特定救助人群医疗收费减免制度,为社会贫困群众提供公平可及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惠民医疗服务对象,主要是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中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人员、已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但个人负担仍然较重的人员和其他特殊困难群众。其中,残疾军人、参合农民、老人和儿童优先作为特困服务对象。原则上,全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首先作为惠民社区机构承担医疗救助任务;二级以上非营利综合医院作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上级转诊单位,均设立惠民门诊、惠民病房,其中惠民病床比例不得少于编制床位的10%。惠民医疗服务免收项目至少包括:惠民社区的门诊挂号费、普通门诊诊疗费、门诊出诊费;惠民门诊的专家挂号费、急诊挂号费、普通门诊诊疗费、急诊观察床位费;惠民病房的住院空调费、住院暖气费、血液常规检查费、尿液常规检查费、大便常规检查费。减免项目至少包括:心电图检查费、脑电图检查费、B超检查费等基本检查项目,减免比例不得低于10%,药品费用减免比例不得低于10%。

关 键 词:医疗工作 省卫生厅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社区卫生服务机构 医疗服务体系 门诊挂号 医疗卫生服务 医疗保险人员 检查项目 减免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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