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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渠道培养护生法律意识减少护患纠纷
作者姓名:田耘  吴晶婷  王宝佳
作者单位:解放军第44医院,护理部,贵州,贵阳,550006
摘    要:随着社会的进步,患者的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逐步加强,而掌握的医疗常识仍十分有限,由此引发了临床上一些不必要的医疗护理纠纷。当大量护生下科实习时,由于其思想观念、业务技术及语言交流等方面与患者的需要存在一定差距,因此更易与患者发生一些本可以避免的冲突。面对这种现状,我们在岗前培训中通过增加相关法律知识的教育,使护生从实习开始就树立起法律意识;通过强化执行规章制度,使护生自觉用相关的医疗管理条例来约束自己的行为与言语;通过强化护理基础理论知识的学习和重视心智技能的培养,较好解决了护生实习中易出现的问题。使护患纠纷显著减少,护理差错也减少到几年以来的最低数量。本文就带教中与法律有关的部分问题提出探讨如下:

关 键 词:护生 法律意识 护患纠纷 护理差错 临床带教
文章编号:1008-9993(2003)09-0088-02
修稿时间:2003-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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