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批号、 有效期印制应规范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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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赵传琨,李霞.药品批号、 有效期印制应规范化[J].中国医院药学杂志,1999,19(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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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赵传琨 李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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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山东省邹平县人民医院!256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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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药品管理法第二十六条规定:“……规定有效期的药品,必须在包装上注明有效期……。”第二十七条规定:“药品包装必须按照规定贴有标签并附有说明书。标签或者说明书上必须注明药品的品名。规格、生产企业、批准文号、产品批号、主要成分、适应症、用法、用量、禁忌、不良反应和注意事项。”《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第六十二条规定:“‘…··书签的内容至少应包括()批准文号;()品名;(3)批号;(4)规格;(5)生产日期、失效期……。”很明显,药品包装上应贴有标签,标签上应注明批号、有效期。目前,不规范的药品批号、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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