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政协委员呼吁——为处理医疗纠纷立法
摘    要:近些年,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增强,医疗纠纷发生率和投诉案逐年上升。当发生“医疗矛盾”、“医疗纠纷”之后,患者及其家属投诉医院领导、卫生行政管理部门或新闻单位后,对答复和处理意见不满意时,往往到法院起诉。而医疗纠纷的处理直接关系到保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维护正常的医疗秩序,维护社会的稳定。我国目前医疗事故处理是依据1987年国务院颁布的《医疗事故处理办法》,由省、市、区三级卫生部门组成的“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进行鉴定处理。随着我国近年来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化,该办法已不能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为此,有的委员建议设立…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