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理文书应强化“五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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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王颖,张利岩,胡英兰,郑艳芳.护理文书应强化“五性”[J].武警医学,2002,13(9):567-56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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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颖 张利岩 胡英兰 郑艳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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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武警总医院护理部,北京,1000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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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新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颁布 ,是为了适应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 ,维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 ,保障医疗安全 ,促进医学科学健康的发展。完整的病案资料是具有重要法律作用的文件 ,而临床护理文书记录是其中重要的组成部分 ,它包括特护记录单、体温单、护理计划单、医嘱单、护士交班报告等。当出现医疗纠纷或医疗事故时 ,护理文书的记录将作为原始病案资料的一部分1] ,为医疗事故责任判定提供科学依据。因此强化护理文书的规范性是提高护士的法律意识和增加其自身自律性的必要条件 ,从而确保医院各项制度和职责落到实处。1 特护记录单的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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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护理文书 |
收稿时间: | 2002-06-11 |
修稿时间: | 2002年6月1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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