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诊手术室护士如何预防医疗纠纷的发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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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汤英,林益彬,刘华英.门诊手术室护士如何预防医疗纠纷的发生[J].华西医学,2000,15(2):215-2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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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汤英 林益彬 刘华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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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华西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成都,6100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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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医疗纠纷是指医患双方对诊疗护理的后果在原因的认定上有分歧,当事人及其家属要求对已发生的事件作出解释,提出追究责任或赔偿损失,必须经过行政部门或法律部门调解或裁决才可能了结的医疗纠葛.它包括三种情况:①由医疗过失引起的医疗纠纷--医疗事故、医疗差错.②无医疗过失引起的纠纷--医疗意外,并发症,自然转归.③非医疗因素引起的医疗纠纷1].门诊手术室由于病人流动快,医患接触时间短,术后观察、随访难等特殊性而存在一些薄弱环节,有引起医疗纠纷的可能.七年来我们通过对发生在手术室的医疗纠纷的不断分析和总结,进行了这方面工作的探索,对有可能发生的医疗纠纷有了针对性的预防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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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门诊手术室 护士 医疗纠纷 护理管理 |
修稿时间: | 1999-07-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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