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丧亲者的护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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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才又红.对丧亲者的护理[J].国际护理学杂志,199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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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才又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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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对丧亲者的评价和处理,应该强调早期预防。预防本身虽然不能消除悲伤,重要的是要识别可能发生不良后果的高危人群。不良后果的先兆有七点:(1)围绕死亡的环境对引起悲伤起重要作用;(2)与死者的亲属关系;(3)既往有无丧亲的经历和适应方式;(4)年龄;(5)社会支持;(6)家属中基本工资收入多少也影响丧亲后果;(7)既往容易有精神和健康问题的人在丧亲过程中危险性较大。丧亲评价是进行护理工作的基础。Bohnet 提出在葬礼后1~2周进行丧亲评价,因为此时葬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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