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对药品作价办法的思考
引用本文:张绍军.对药品作价办法的思考[J].中国卫生经济,1999,18(10):23-23.
作者姓名:张绍军
作者单位:河北省卫生厅 050051
摘    要:财政部、卫生部制定的新《医院财务制度》对药品收入实行“核定收入、超收上缴”的管理办法,国家计委提出了医疗机构药品作价的新办法。下面就新的药品作价办法谈几点看法:1 新的药品作价办法存在的问题1.1 新的药品作价办法不利于药品价格的管理 国家计委文件规定,零售药品价格计价公式为: 零售价格=含税批发价格×(1 批零差率),批零差率最高为15%。 并明确规定,医院药品按实际进价加规定的批零差率

关 键 词:药品  作价办法  价格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