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卫生标准实施中的问题及对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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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黄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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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江苏省南京市卫生防疫站!2100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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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标准化法》规定 ,保障人体健康 ,人身、财产安全的标准是强制标准。任何食品都必须符合食品卫生标准 ,否则为《食品卫生法》“禁止生产经营”,生产经营者应承担法律责任。因此 ,正确运用和实施食品卫生标准事关重大。当前实际上工作中存在一些问题 ,应予高度重视并加以改进。1 感官检验的法律效力问题依照食品卫生标准检验食品感官指标所得结果应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但由于不同检验人员对不同感官检验项目指标的主观感受阈值差异较大 ,尤其是食品新鲜程度不一、感官指标值处于合格与不合格临界值上下时 ,不进行理化或微生物等其他项目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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