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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者有权要求中山三院赔偿
作者姓名:张新博
作者单位: 
摘    要:11位死亡患者的亲属向中山三院等单位提出了近2000万元的赔偿诉讼,对我国医疗机构的药品管理提出了严峻挑战."齐二药假药事件"是近年来我国后果最严重的涉药事件之一,应当承认中山三院及时发现"亮菌甲素"的不良反应并依法上报,制止了假药后果的扩大,其贡献是重大的,但这并不能成为它规避赔偿责任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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