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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健药品”缘何被取消
引用本文:刘建忠.“保健药品”缘何被取消[J].长寿,2005(8):7-7.
作者姓名:刘建忠
摘    要:我国从2004年起,禁止保健品以“保健药品”为名进行生产销售,所有保健品必须改以“药品”“保健食品”或“食品”的名称进入市场。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已经自去年1月1日开始,停止发出新的“药健字”批准文号,市场上所有的“药健字”号保健药品如在市场上流通销售,将作为假药处理。至于已经获得“药健字”批准文号的产品,如果符合药品的审批条件,药监局将改发代表药品的“药准字”文号。如果不符合药品条件,厂商也可以转而向卫生部申请“食健字”文号,或“食准字”文号。三者的条件都不符合的,则将不得继续生产销售。

关 键 词:保健药品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药健字”  批准文号  2004年  保健食品  保健品  销售  市场  药监局  卫生部  不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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