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92例剖宫产后再次妊娠的产科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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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韩秀霞 郑春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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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山东省东营市胜利石油管理局孤岛医院,山东,东营,257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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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目的:探讨剖宫产后再次妊娠的时间、终止妊娠的方式。方法:取剖宫产后再次妊娠的病例492例为研究对象,根据具体情况分为再次择期剖宫产与经阴试产两组,经阴试产组根据宫缩给予微量催产素催产或引产。并对两种分娩方式的子宫破裂、出血、新生儿窒息等情况进行了比较。结果:择期再次剖宫产与经阴试产两组子宫破裂的发生率比较无显著性差异(P>0.05),再次妊娠距前次剖宫产<2年子宫破裂的发生率明显高于其间隔>2年者。出血的发生率再次择期剖宫产组明显高于经阴分娩组(P<0.01)。新生儿窒息的发生率两组比较无显著性差异(P>0.05)。结论:剖宫产后再次妊娠的时间以<2年为宜,前次剖宫产有绝对指征或再次妊娠又出现新的指征可行择期剖宫产,否则可经阴试产,试产失败者改急症剖宫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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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再次剖宫产 经阴分娩 子宫破裂 出血 新生儿窒息 |
文章编号: | 1002-4759(2005)12-0044-02 |
收稿时间: | 2006-10-15 |
修稿时间: | 2005-10-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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