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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计量单位的使用说明
摘    要:按国家最新近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标准执行,具体使用参照近期中华医学会编辑出版部《法定计量单位在医学上的应用》一书。注意单位名称与单位符号不可混合使用,如ng·kg^-l·天^-1应改为ng/(kg·d);组合单位符号中表示相除的斜线不能多于1条,如ng/kg/d应采用ng/(kg·d)的形式,

关 键 词:法定计量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  中华医学会  单位符号  编辑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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