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药品专利权与药品获得权的发展与冲突及其对我国的意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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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陈昌雄,男,在读博士,研究员,主要从事医药卫生政策的研究。联系电话:.论药品专利权与药品获得权的发展与冲突及其对我国的意义[J].中国新药杂志,2010,19(20):1830-18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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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陈昌雄 男 在读博士 研究员 主要从事医药卫生政策的研究。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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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国药学会医药政策研究中心,北京 1001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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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将药品纳入专利保护范围是知识产权制度的一大发展,极大地刺激了制药产业的发展。但是,对药品实施专利保护在给制药企业带来巨额利润的同时,也严重阻碍了发展中国家获得药品及实现本国公民的健康权。文章从专利法与人权法国际发展的高度,回顾了药品专利权与药品获得权的发展及其冲突历程,并着重对TRIPS协议和《多哈宣言》中专利条款的具体内容、相关背景,以及中国药品专利制度尤其是与TRIPS协议和《多哈宣言》相关的部分进行了研究。中国作为发展中大国,应当与其他发展中国家一道积极参与药品专利权与药品获得权的国际谈判,充分利用TRIPS协议和《多哈宣言》赋予发展中国家的优惠和弹性,来保障本国公民的药品获得权,同时促进本国制药产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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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药品专利权 药品获得权 健康权 权利冲突 TRIPS协议 《多哈宣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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