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平县某中学生活饮用水污染事件行政处罚案分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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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王广丽,郭向梅.建平县某中学生活饮用水污染事件行政处罚案分析[J].预防医学论坛,2006,12(4):F0002-F00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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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广丽 郭向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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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辽宁省朝阳市卫生监督所,辽宁,朝阳,122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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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2004年12月13日,建平县卫生防疫站接到群众举报,该县某中学多名学生陆续出现腹痛、腹泻、恶心、呕吐等消化道症状。经调查排除食物中毒,认定为一起生活饮用水污染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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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水污染事件 生活饮用 行政处罚案 中学 建平县 县卫生防疫站 消化道症状 群众举报 食物中毒 |
文章编号: | 1672-9153(2006)04-00F2-01 |
收稿时间: | 2006-01-03 |
修稿时间: | 2006年1月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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