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障碍妇女性防卫能力鉴定中的几个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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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刘协和.精神障碍妇女性防卫能力鉴定中的几个问题[J].中华精神科杂志,2000,33(1):54-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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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刘协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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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华西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心理卫生研究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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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在司法精神病学鉴定实践中接受妇女性防卫能力鉴定案件时 ,有几个问题需要商榷 ,现提出个人意见与同道共同讨论。一、性行为时被害妇女是否有反抗表示在奸淫妇女的案件中 ,被害妇女有明显的反抗表示 ,这一事实足以表明这种性行为是违背被害妇女意志的 ,不论被害人精神状态是否正常 ,均可引用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起诉强奸罪 ,没有必要对被害人的性防卫能力进行鉴定。但对被害人的精神状态仍有必要进行鉴定 ;强奸精神病患者或严重痴呆患者情节恶劣的 ,可引用相应条款加重处罚。二、性行为是否属于性虐待无论是合法或非法的性行为 ,性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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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精神障碍 性防卫能力 女性 司法鉴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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