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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销售假劣药品罪的司法探讨
作者姓名:宋华琳 邵蓉
作者单位:中国药科大学药事法规教研室
摘    要:1生产、销售假劣药品罪立法沿革药品作为人类战胜疾病的重要手段,一定程度上保障了人类生存与繁衍,促进了社会的发展与进步。药品质量问题直接影响一切用药人的健康与生命,假劣药品较一般假劣产品而言,给予消费者更多的人身的、经济的乃至精神上的伤害。因而制订生产、销售假劣药品罪名,有效打击假劣药品犯罪,也就变得十分必要。我国1979年刑法已规定了生产、销售假药罪。1979年刑法第164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制造、贩卖假药危害人民健康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可以共处罚金或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二年以…

关 键 词:假劣药品 生产 销售 法律责任 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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