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逃避检疫从严惩处
作者姓名:秦莉  徐江伏
作者单位:邢台市动物检疫站(秦莉),邢台市动物检疫站(徐江伏)
摘    要:1 案件经过 1999年11月18日我市一定点屠宰场,屠户张某杀九头猪,检疫员按检疫操作规程对先杀的四头进行了检疫。张某宰完后趁检疫员没注意,把另外五头拉走,没有进行宰后检验,只交纳了四头猪的检疫费。检疫员询问另五头猪的去向,张某态度蛮横,不予配合,检疫员就没有对此事进行追查。第二天,此事被人举报,我们进行了调查取证,情况属实,张某称:此五头猪是亲属办结婚酒席用,认为不用检疫。

关 键 词:动物防疫法  案例  逃避检疫  邢台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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