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病”和“证”是相联系的,“病”是“证”的基础。“证”是“病”的产物和机体病理的真实反映。所以,在诊断上不能以提出病名为满足而得到治法的依据。“辨证”的特点是整体观。而辨证与辨病的过程,实际上就是在整体观念指导下,以阴阳五行、脏腑经络、病因病机等基本理论为依据。对通过四诊所搜集到的病史、症状、体征和环境因素等临床资料进行综合分析,辩明其内在联系和各种病症间的相互关系,从而求得对疾病本质的认识,对疾病证候作出判断和治疗的过程。随着中西医结合工作的广泛开展,对“辨病”和“辨证”等问题及其相互关系,目前存在着这样一种做法,依靠西医诊断,选用中医方药治病。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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