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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促进农村卫生事业发展
作者姓名:徐丽辉  欧阳元  唐德春
作者单位:苏州市吴中区卫生局,江苏,苏州,215128;苏州市吴中区卫生局,江苏,苏州,215128;苏州市吴中区卫生局,江苏,苏州,215128
摘    要: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我国农村居民的健康保障制度,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农村卫生事业巩固和发展的基础。经济较发达的苏州市吴中区,根据中央有关文件精神,对原有合作医疗制度进行了管理职能的转换,将区农村合作保险管理职能从原来的吴中区卫生局划至区劳动和社会保

关 键 词:农村  合作医疗  医疗保险
文章编号:1006-9070(2006)04-0073-02
收稿时间:2006-09-10
修稿时间:2006-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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