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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熟市部分乡实行“重病高额补偿统筹医疗”成效显著
引用本文:时良生,周正良.常熟市部分乡实行“重病高额补偿统筹医疗”成效显著[J].中国农村卫生事业管理,1990(5).
作者姓名:时良生  周正良
作者单位:中共常熟市委办公室,中共常熟市委办公室
摘    要:从1989年初开始,常熟市兴隆、藕渠、周行等3个乡实行“重病高额补偿统筹医疗”办法,得到广大干部群众的欢迎。常熟市3个乡实行“重病高额补偿统筹医疗”的主要做法是:①经费来源以群众自筹为主。凡参加合作医疗的干部群众,每人每年统一交纳1~2元作为高额风险医疗基金,乡政府再视情拨出一定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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