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医改后校医院药房工作改变的二点想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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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杨劲.对医改后校医院药房工作改变的二点想法[J].中华临床医药与护理,2004,2(12):86-8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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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杨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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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医改前高校医院药房与社会医院药房的职能和性质有根本性的差别。高校医院药房主要服务对象是全校师生,其特征是享有公费医疗,收费标准是按百分比收取(个人支付费用46岁以下收15%、46岁以上收10%、退休职工收5%)。随着医疗制度改革,公费医疗被淘汰。收费标准按医保标准执行,即当年度累计门诊治疗费用800元以内由个人帐户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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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医改 药房工作 高校医院 改变 公费医疗 门诊治疗 医院药房 师生 想法 收费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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