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按照行政监督分类,卫生行政监督应与计划、财政、税收、银行、审计、统计、公安、工商行政等部门同类,实行职能机关监督。而不能混同工业、农业、商业等部门,对所辖单位实施产业主管机关监督。然而,现在的卫生行政部门几乎与产业部门无异,成了社会需求某一方面的供给者,如纺织局负责向社会提供纺织品,解决人们的穿衣问题;农业局负责向社会提供食物,解决人们的吃饭问题一样,卫生厅(局)负责提供医疗卫生服务,解决公众的看病吃药问题。由于卫生供给责任的驱使,卫生行政部门必须办好卫生。然而,卫生行政部门“办卫生”的体制,至少从以下四个方面妨碍对卫生单位的卫生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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