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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实施后医院的对策
引用本文:李新力,楼林,张云宏. 新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实施后医院的对策[J]. 解放军医院管理杂志, 2002, 9(6): 578-580
作者姓名:李新力  楼林  张云宏
作者单位:兰州军区乌鲁木齐总医院,乌鲁木齐,830000
摘    要:本对新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简称《条例》)实施后医院应采取的对策进行了阐述,强调了加强《条例》的学习,重视医疗书书写和证据保存,加强法律知识培训以及加强质量监督等。

关 键 词:对策 医院管理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举证责任倒置
文章编号:1008-9985(2002)06-0578-0578-03
修稿时间:2002-07-02

Countermeasures of Hospital after Carrying out New "Medical Negligence Handing Regulation"
Abstract:
Keywor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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