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法定传染病报告工作探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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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贾晋蒲,梅志强,陈涛安.加强法定传染病报告工作探讨[J].中国公共卫生管理,2000,16(2):130-1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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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贾晋蒲 梅志强 陈涛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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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山西省卫生防疫站,山西省卫生防疫站,山西省卫生防疫站 太原 030012,太原 030012,太原 0300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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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正> 1 现状 以1997年为例,山西省12个疾病监测点的甲乙类传染病监测总发病率为224.85/10万,而全省的报告发病率仅为153.95/10万;报告发病率低于监测点发病率46.03%。1998年传染病漏报率调查显示,本省的居民漏报率为57.3%,医院漏报率调查因无门诊日志,使调查工作无法进行。为切实掌握全省传染病漏报情况,1999年6月,组织了对全省11个地(市)的传染病防治大检查。这次检查的主要对象是省、地、县所属的33所县级以上医院,检查发现,有4所医院报告率分别达到了95%;7所医院报告率在70%~90%之间;其余的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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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法定传染病 疫情报告 卫生行政部门 疾病监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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