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结核板式药致严重肝损害的护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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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蒋丽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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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江苏省常熟市第二人民医院,215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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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我院是结核病定点医院,对确诊的肺结核病人按<中国结核病防治规划实施工作指南>(2008年版)中有关肺结核病人首选化疗方案为:强化期给予异烟肼(H)、利福平(R)、吡嗪酰胺(Z)及乙胺丁醇(E),每日1次,初治服药2个月,复治3个月(计服药初治60次,复治90次);继续期给予异烟肼(H)、利福平(R)复治加用乙胺丁醇(E),隔日1次,初治服药4个月,复治6个月(计服药初治60次,复治90次);2008年1月1日-2010年12月31日3年间,我院共确诊肺结核病人2144例,服用抗结核板式药前肝功能全部正常,服药过程中有227例发生肝损害,其中43例因病情严重而住院治疗,现就43例发生严重肝损害病人的护理报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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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肺结核 药物性肝损害 护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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