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师参与临床药学服务亟待开展 |
| |
作者姓名: | 胡双丽 |
| |
作者单位: | 三峡大学仁和医院药剂科,宜昌443001 |
| |
摘 要: | 随着我国的人世,国家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的深人和广大群众保障意识的提高,卫生部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于2002年1月21日颁发的《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暂行规定》中进一步明确提出:“药学部门要建立以病人为中心的药学管理工作模式,开展以合理用药为核心的临床药学工作,参与临床疾病诊断、治疗,提供药学技术服务,提高医疗质量。”该规定中还明确提出了临床药师的主要工作职责。这是首次以法规式规定医院要建立“药学服务”的工作模式,为当今和未来医院药学工作提出了发展方向。
|
关 键 词: | 临床药学服务 临床药师 《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暂行规定》 医疗保险制度改革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医院药学工作 管理工作模式 临床药学工作 临床疾病诊断 药学技术服务 |
收稿时间: | 2005-07-07 |
修稿时间: | 2005-07-07 |
本文献已被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