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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批准发布5项国家职业病诊断标准
作者姓名:黄金祥  
摘    要:2008年6月6日卫生部发布通告(卫通[2008]12号),批准发布了5项强制性国家职业卫生标准,这些标准将于2008年12月1日起实施。自实施之日起,GBZ57-2002、GBZ68-2002、GBZ91-2002和GBZ92-2002将废止。这些标准的编号及名称见下表。

关 键 词:国家职业卫生标准  卫生部批准  职业病诊断  强制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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