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理记录不能用符号替代文字描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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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杜林娟 李丹 任杰 肖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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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仙桃市第一人民医院门诊输液室,湖北,仙桃,433000;仙桃市第一人民医院门诊输液室,湖北,仙桃,433000;仙桃市第一人民医院门诊输液室,湖北,仙桃,433000;仙桃市第一人民医院门诊输液室,湖北,仙桃,433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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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护理记录是治疗、护理过程中医疗文件记录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一份完整病案资料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护士举证的重要资料.它记载了患者治疗护理的全过程,反应了患者病情的演变,对确保患者的安全具有重要的法律效应,是具有法律意义的原始文件依据,当涉及到医疗纠纷案件时,它是支持医院、医生、护士公正地评价事实的最关键证据.如护理记录不清、陈述不清、随意涂改、回顾性记录、记录内容与医嘱不符、与医疗记录不符、护理措施和过程不全面[1]、虚填观测结果、重抄护理记录、随意签名、代签名等,均会使护理记录失去真实性、完整性,一旦发生医疗纠纷,势必造成举证困难,甚至举证失败,也就是说虽然护士在护理治疗活动中无过失,但由于护理记录的缺陷,就可能改变护理记录的法律凭证作用,在医疗纠纷中护士同样会承担不该承担的责任[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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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护理文书 规范表达 文字描述 |
文章编号: | 1001-4152(2006)19-0046-01 |
修稿时间: | 2006-06-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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