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护理记录不能用符号替代文字描述
作者姓名:杜林娟  李丹  任杰  肖静
作者单位:仙桃市第一人民医院门诊输液室,湖北,仙桃,433000;仙桃市第一人民医院门诊输液室,湖北,仙桃,433000;仙桃市第一人民医院门诊输液室,湖北,仙桃,433000;仙桃市第一人民医院门诊输液室,湖北,仙桃,433000
摘    要:护理记录是治疗、护理过程中医疗文件记录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一份完整病案资料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护士举证的重要资料.它记载了患者治疗护理的全过程,反应了患者病情的演变,对确保患者的安全具有重要的法律效应,是具有法律意义的原始文件依据,当涉及到医疗纠纷案件时,它是支持医院、医生、护士公正地评价事实的最关键证据.如护理记录不清、陈述不清、随意涂改、回顾性记录、记录内容与医嘱不符、与医疗记录不符、护理措施和过程不全面[1]、虚填观测结果、重抄护理记录、随意签名、代签名等,均会使护理记录失去真实性、完整性,一旦发生医疗纠纷,势必造成举证困难,甚至举证失败,也就是说虽然护士在护理治疗活动中无过失,但由于护理记录的缺陷,就可能改变护理记录的法律凭证作用,在医疗纠纷中护士同样会承担不该承担的责任[2].

关 键 词:护理文书  规范表达  文字描述
文章编号:1001-4152(2006)19-0046-01
修稿时间:2006-06-30
本文献已被 CNKI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