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保职工上医院看病把好“五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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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邹新元.参保职工上医院看病把好“五关”[J].健康之路,200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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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邹新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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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把好选择医院关实行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后,参保职工有了在定点医疗机构中选择医院的权利。参保职工可根据自己的病情和经济状况,按照“大病进医院,小病进社区(所谓社区就是小医院,包括医务所、门诊部等)”就医办法,选择不同等级的定点医疗机构看病就医。之所以这样,是因为不同等级的医疗机构其医疗服务侧重和医疗服务费均有所不同。从医疗服务方面来说,二级以下医疗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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