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卫生部:医疗机构命名有关问题明确
摘    要:卫生部近日在对贵州省卫生厅《关于医疗机构名称有关问题的请示》批复中明确:医疗机构名称中含有地域名称的,其服务功能和服务范围应当能够覆盖地域名称所包含的区域范围;卫生行政部门应当根据其行政管辖区域范围核准医疗机构名称中的地域名;医疗机构名称中地域名的区域范围超过审批机关管辖区域范围的,应当逐级报有管辖权的卫生行政部门核准;

关 键 词:医疗机构  卫生部  卫生行政部门  服务功能  管辖权  省卫生厅  名称  域名
本文献已被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