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全部专业
儿科学
耳鼻咽喉科学
妇产科学
基础医学
口腔科学
临床医学
内科学
皮肤病学与性病学
神经病学与精神病学
特种医学
外国民族医学
外科学
学报及综合类
眼科学
药学
预防医学、卫生学
中国医学
肿瘤学
按
中文标题
英文标题
中文关键词
英文关键词
中文摘要
英文摘要
作者中文名
作者英文名
单位中文名
单位英文名
基金中文名
基金英文名
杂志中文名
杂志英文名
栏目英文名
栏目英文名
DOI
责任编辑
分类号
杂志ISSN号
检索
卫生部下发《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的补充规定二
摘 要:
为促进香港、澳门与内地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鼓励香港、澳门服务提供者在内地设立商业企业,根据国务院批准的《(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补充协议五》及《(内地与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补充协议五》,现就《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管理暂行办法》(卫生部、商务部令11号)中有关香港和澳门服务提供者投资在广东省境内设立门诊部问题做出如下补充规定。
关 键 词:
医疗机构管理
中外合资
卫生部
合作
服务提供者
商业企业
香港
澳门
本文献已被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点击此处可从《中国医药生物技术》浏览原始摘要信息
点击此处可从《中国医药生物技术》下载
免费
的PDF全文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
©
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