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目的:为掌握本地区孕产妇死亡的原因、分布特点及相关因素,对1998-2002年孕产妇死亡进行研究分析。方法:对三级妇幼保健网逐级上报的孕产妇死亡报告卡,逐级进行全面调查核实。结果:5年中全区孕产妇死亡83例,死亡率为1 94.49/10万,死因以产科出血和妊高征并列第1位,占死亡总数的53.01%,死于家中占39.76%,旧法接生占40.96%,未接受保健占54.22%,牧区占49.40%,哈萨克族占50.60%。结论:针对孕产妇死因、分布规律等相关因素提出干预措施,为决策部门及今后妇幼保健服务提供科学依据和指导性建议,其目的使孕产妇死亡降到最低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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