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论痛证的病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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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龚子夫.略论痛证的病理[J].陕西中医,1984(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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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龚子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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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江西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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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正> 历来中医认为“不通则痛”是痛证的基本病理,而近年来又有学者提出“不通则痛”不能概括中医痛证的全部病理(见《上海中医药杂志》1980年3期),因此提出了“不荣则痛”是痛证的又一基本病理,笔者认为“不通则痛”与“不荣则痛”是一个辨证的因果关系,不能孤立看待。即“不荣”可导致“不通”,“不通”也可导致“不荣”,“不荣”导致“不通”者,“不荣”是其因,“不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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