颅脑损伤后精神障碍的司法精神病鉴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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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杨春 甘景梨 巴华杰 牛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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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 454003,河南·焦作,解放军第160医院全军精神疾病防治中心 2. 中国刑事警察学院法医系法医学教研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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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颅脑损伤是指头部受到暴力伤害而引起的脑震荡、脑挫裂伤、颅内血肿及脑水肿等。其是一种常见的创伤,发生率较高,伤情复杂、严重,死亡率高。颅脑损伤后精神障碍日益被人们所重视。这些障碍可影响病人的生活和工作,给病人及其家庭带来巨大的痛苦。而精神障碍目前还无客观的检测方法,如何对颅脑损伤后精神障碍伤残程度进行评定,使评定结论更切合实际,是司法精神病鉴定中急需解决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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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颅脑损伤 精神障碍 司法鉴定 |
文章编号: | 1672-187X(2004)04-0295-04 |
修稿时间: | 2004-05-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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