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观念 深化妇幼卫生改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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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王丽瑛.更新观念 深化妇幼卫生改革[J].中国妇幼保健,1988(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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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丽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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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北京市卫生局妇幼卫生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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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正> 为了把妇幼卫生改革引向深入,不断强化改革意识,树立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观念,知识与人才观念,目标与管理观念,扩散技术与联合协作观念,我们抓了以下4个方面的改革: 一、更新观念,转变职能我们首先理顺行政、业务机构的管理体制,为了改变过去行政单位抓业务,业务单位有行政权的状况,我们在部分区、县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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