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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种比较适宜的农村合作医疗保险方式
引用本文:林雪松.一种比较适宜的农村合作医疗保险方式[J].卫生经济研究,1997(10):36-37.
作者姓名:林雪松
作者单位:浙江省海宁市马桥中心卫生院!314419
摘    要:海宁市马桥镇在广泛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加大了对农村合作医疗保健制度的改革力度,出台了三年期《农工统筹风险型合作医疗实施办法》,受到了广大农民的欢迎。 一、实施办法 (一)、筹资标准: 1.村民每人每年10元,三年合计30元,由个人缴纳。 2.企事业单位职工、在职村干部、私营工商业者每人每年30元,三年合计90元,其中企事业单位职工自负50%,单位负担50%。

关 键 词:农村合作医疗  医疗保险  保险方式  医疗服务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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