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比较适宜的农村合作医疗保险方式 |
| |
引用本文: | 林雪松.一种比较适宜的农村合作医疗保险方式[J].卫生经济研究,1997(10):36-37. |
| |
作者姓名: | 林雪松 |
| |
作者单位: | 浙江省海宁市马桥中心卫生院!314419 |
| |
摘 要: | 海宁市马桥镇在广泛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加大了对农村合作医疗保健制度的改革力度,出台了三年期《农工统筹风险型合作医疗实施办法》,受到了广大农民的欢迎。 一、实施办法 (一)、筹资标准: 1.村民每人每年10元,三年合计30元,由个人缴纳。 2.企事业单位职工、在职村干部、私营工商业者每人每年30元,三年合计90元,其中企事业单位职工自负50%,单位负担50%。
|
关 键 词: | 农村合作医疗 医疗保险 保险方式 医疗服务制度 |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