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我国于 1987年颁布了《化妆品卫生标准》,其后相继出台了《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和《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实施细则》,标志着我国对化妆品卫生监督走上了法制化道路 ,然而 ,由于法规自身的立法缺陷和卫生监督力度不强 ,化妆品卫生监督工作存在较多问题。1 化妆品定义存在的问题1.1 《条例》第一章第二条化妆品定义 :是指以涂抹、喷洒或者其他类似的方法 ,散布于人体表面任何部位 (皮肤、毛发、指甲、口唇等 ) ,以达到清洁、消除不良气味、护肤、美容和修饰目的的日用化学工业产品 ,按该化妆品定义理解 ,市场上牙膏、香皂亦应属管理范畴。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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