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德两国医疗保险立法体系及其对我国的启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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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张洪宇,康正,张婷,张博锴,王海鑫,许金鹏,石淇,刘剑,吴群红,田国梅.英、德两国医疗保险立法体系及其对我国的启示[J].医学与社会,2023(2):119-1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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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洪宇 康正 张婷 张博锴 王海鑫 许金鹏 石淇 刘剑 吴群红 田国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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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 哈尔滨医科大学卫生管理学院社会医学教研室;2. 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四医院核医学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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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医疗保险立法体系是医疗保险领域法治建设的重要内容。在《“十四五”全民医疗保障规划》的指导下,借鉴英国和德国这两个先行国家的经验以优化和完善我国医疗保险立法体系。英国和德国的医疗保险立法体系总体上体现出层次分明、结构严密、相互协调和分散式立法等特征。以英、德两国为鉴,中国要积极推进统领性法律建设,提升医疗保险领域的法律位阶;在加强国家层级的医疗保险立法开发的同时规范地方层级医疗保险立法;建立医疗保险“上位”与“下位”法律的衔接联动机制;借鉴英、德两国分散立法的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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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医疗保险 立法体系 英国 德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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