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母婴保健法》规范婚前保健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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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陈惠南,韩奔宇,文美清. 实施《母婴保健法》规范婚前保健管理[J]. 中国妇幼保健, 2001, 16(7): 411-4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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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陈惠南 韩奔宇 文美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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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海南省海口市妇幼保健院,5701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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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海口市妇幼保健院于 1987年设立婚前保健门诊 ,开始以城市为试点 ,只是单一的婚前医学检查 ,自 1995年实施《母婴保健法》以来 ,实行规范化管理 ,依法服务 ,大力宣传婚前卫生保健知识 ,改善服务环境 ,增加设备 ,开展婚前卫生咨询指导 ,提高医学检查质量等 ,取得满意效果 ,使城市婚前医学检查率明显提高 ,由 1994年 60 .12 %升至 2 0 0 0年 92 .87% ,疾病检出率明显增加 ,由 1994年 10 .62 %升至 2 0 0 0年 18.4 0 % ,出生缺陷率明显减少 ,由 1994年8.84‰降至 2 0 0 0年 4 .78‰。在规范化管理过程中主要是领导重视和协作单位的配合以及欲婚青年对医务人员的信赖。目前正在加大婚前保健宣传力度 ,采取有效措施 ,方便市郊农民检查 ,以提高农村婚前医学检查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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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母婴保健 婚前保健 规范管理 |
Carrying out the to standardize the antepartum health care managemen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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