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近期,卫生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教育部、国家药监局联合开展督导检查中发现,一些地方对预防接种工作重视不够,存在着措施不到位、常规免疫规划工作不落实等情况。为此,卫生部发文要求做好2010年预防接种工作,要求接种人员在接种前应告知受种者或监护人所接种疫苗的品种、作用、禁忌、不良反应以及注意事项,询问受种者的健康状况,接种后做好留观和接种记录。相关部门如果在检查中发现疫苗低温贮存、冷藏运输等质量保障能力达不到规定的,未按规定建立真实、完整的疫苗购销、储运温度记录,未按要求实施电子监管码管理工作的企业,要责令其暂停经营行为并限期整改,逾期仍达不到要求或情节严重的必须依法取消其经营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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