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理化检验中计算公式的商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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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刘成相.关于对理化检验中计算公式的商榷[J].江苏预防医学,2005,16(4):68-6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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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刘成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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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邳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江苏,邳州,2213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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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在实践中发现某些标准的理化检验方法中的计算公式可进一步完善,如《食用植物油卫生标准的分析方法(GB/T5009.37—2003)》中过氧化值的计算公式、《乳与乳制品卫生标准的分析方法(GB/T5009.46-2003)》中酸度的计算公式和生活饮用水检验规范(18.1)中硝酸银容量法测定氯化物的计算公式应该加以完善,以达到更方便实用。对此,笔者提出管孔之见,以供同行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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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理化检验 计算公式 |
文章编号: | 1006-9070(2005)04-0068-02 |
收稿时间: | 2005-08-15 |
修稿时间: | 2005年8月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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