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深化医疗保险制度改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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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邱晓丹.深圳市深化医疗保险制度改革[J].卫生经济研究,199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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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邱晓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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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深圳市社会保险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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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深圳市现行的医疗保险模式所导致的企业负担过重、卫生资源浪费严重和参保人权益得不到切实保障的弊端可望得到消除。今年元月四日,深圳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了《深圳市医疗保险制度深化改革方案》。深化改革的主要内容:一是实行住院医疗保险、综合医疗保险、特殊医疗保险等层次的保险方式,满足不同人群的医疗需求。二是按照职工的分类不同,确定其不同的医疗保险范围,凡具有深圳户籍的职工和退休人员,参加综合医疗保险,其门诊基本医疗费由个人帐户支付;住院基本医疗费由共济基金支付。劳务工和领取失业救济金的深圳户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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